锦堂文学

第34章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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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苏看了一下,笑了一会儿,才把手机给了徐志,自己则是站到摄像师指定的位置,摆好了姿势。 说实话,跟路南的合作是真的非常愉快,比起他平时有点不着调的样子,在镜头里的路南简直酷炫到没法说,那个气场就秒杀全场了,怪不得在组合的时候都一直是c位。 拍摄的时候也是不仅自己的表现十分到位,还能带着姜苏,让她跟上他的步调,摄像师拍完一组还给他比了个大拇指。 摄像师是个白白胖胖的英国大叔,旁边还跟了一个年轻人,看样子有点像是副手。 姜苏在拍摄的时候就一直盯着这个年轻人在看——因为长得太漂亮了,有点像是混血儿,他就站在那里,也不怎么动手,也不说话,冷冰冰的样子都能让所有人的目光不自觉地被他吸引过去。 休息的时候路南就假装不高兴, “居然有人比我还好看吗?小姜苏,你刚刚一直有走神哦。” 姜苏笑一下了, “干嘛跟老外比啊,你们是两种帅气呀,不一样的,路老师你更有韵味一些。” 路南立马就高兴了。 姜苏喝水的时候还在看那个副手。 他来得很晚,好像是他们开拍了之后才过来的,但是他一走过来,姜苏就忍不住分神脑补了几个字。 “梦中情人”。 这样的长相一直是姜苏最喜欢的类型,因为上辈子没有找到,所以一直在做单身狗,这辈子居然有机会给她遇上一个。 她忽然开始思考一个神奇的问题。 如果她把这个小混血儿撩成男朋友的话,这个世界的男主角会不会就此改变?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明天要上班了,今天早点睡…… 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嘿嘿! 在拍摄的期间,这个混血小帅哥就一直跟在摄影师旁边。 姜苏也看出来了,他应该不是助手,可能是来学习的,所以才能什么都不干,连搬设备的时候都没动一下手。 后来徐志去打听了一下,姜苏才得知,混血小帅哥居然是funest春季新品的策划之一,名字叫艾瑞克,是funest的太子爷,自己能力也很强,年纪轻轻职位在funest总部里已经走到管理层了。 怪不得活得这么大佬。 听说了这个消息,姜苏更加坚定了要去勾搭他的想法。 毕竟帅哥易得,理想型的脸不易见啊,更别说这个小帅哥还是人才,抱上大腿之后她姜苏就算在演艺圈没戏,说不定还能在时尚界走一条康庄大道呢。 可惜拍摄时间就那么几天,到外景拍完,去摄影棚补拍剩下的镜头的时候,混血小帅哥就没来了。 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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