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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04章 灵光一闪 (第2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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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野狼而是看山人杨有信,他可比狼更加凶狠,村里的人都要听他的,父亲又和他关系很好。于是发呆虽过不够笛瘾,也没办法,只能忍着。

这片草原早已不是“风吹草低见牛羊”的沃土。几十年来,草原沙化严重,如今就是老鼠也不敢在草地上乱跑,黄羊早已绝迹,狼也饿得纷纷北上跑到了外蒙古去。虽然时而可以看见一两只狼,也早已对人构不成威胁,不过人对狼的恐惧感却有增无减。以往野狼多的数不清,人们家家养上几只狗,也没感到有什么可怕,现在狼已经少的可怜,却更加具有威慑力。

村西的王嘎子有一天赶着马车去他丈人家拉木头,回来时便遇上了一只狼,那狼只是跟着车走,时而远些,时而近些,时而若无其事地在路边的大石头上蹭痒,时而跑到车旁边来左闻右闻。把王嘎子吓得疯了似的赶马车,可惜那驾辕的马是一匹老马,单是拉一车的木头走在山路上已经非常难堪,若要它跑起来,除非把车卸掉。

嘎子急得满头大汗,老马偏就跑不快。嘎子于是急中生智,往马路上丢木头,丢了半车以后,才走的稍快了些。不过狼还是不肯放过他,只是到嘎子丢的木头上嗅一下,便还是跟着车走。

好不容易熬到了村边,那只狼才跑掉了。嘎子进了村里就不会说话了。别人问他去哪了,他不答;别人给他打招呼,他也不应,便只是瞪着大眼,张着大嘴。回到了家,饭也不能吃,水也不能喝,便只是瞪着大眼,张着大嘴。过了好几天才说出话来,家人听他发出声音来了,都高兴不已。他说:“狼……狼,狼…一只狼,我遇上了,妈的,吓死我了。”

人们总是在恐怖事件来临时反而忘却了恐怖,等到事情过后才想起来害怕,发呆如是想。此时发呆正在山上和几个小伙伴“放夜”,一只手拿着手电筒看一本李敖写的《北京法源寺》,这是王小飞的哥哥在城里打工买回来的书,发呆借了来,王小飞抠门得很,限发呆三天看完,损坏一页要赔偿一支钢笔。

发呆觉得谭嗣同这个人不错,是条汉子,很可佩服。不过发呆只是佩服一下而已,他不愿意做那样的英雄。对于发呆来说只要有书看就足够了,只要闲暇的时候能发发呆就心满意足了。发呆也搞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这么喜欢发呆,有时候他似乎并没有想什么,脑海里空空如也,感觉这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,可是他还是想这样发呆。发呆的发呆是没有理由的,就像日出日落一样,几乎成了他生活中的铁律。他一天之中时而发呆,时而看书,剩余的时间就在干活。

发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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