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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必定会带一个女人回来,每次的叫声都各有秋千,具体体现在催吐功力上,比较下,这次的算不上厉害。
吐完,他习以为常地用泛黄的衣袖擦掉嘴角污渍,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小浣熊干脆面,将硬邦邦的面条揉碎,再洒上胡椒粉,扎紧口袋摇一摇。
再松开手,粉香扑鼻。
他轻轻抽动过鼻子,极小声地打了个喷嚏。
吐过之后,他才敢放心地吃这个他目前最喜欢吃的东西。
好东西留到最后,才不会被肮脏的东西辜负。在确认自己不会浪费之前,他不会打开。
屋内的动静渐熄,楼宏远光着上身出来,扫了一眼,看见了桌上没被解决的菜。
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瘦削的小男孩身上,刚发泄过后餍足的脸陡然暴躁,抄起地上空了的啤酒瓶,不由分说地对准他头上的门梁砸下去。
碎渣溅了底下坐着的孩子一身,宛如过年时噼里啪啦掉下的炮仗屑,动静大到吓人。
“你是不是在和老子做对?!之前不是求着老子要饭吃吗,怎么,知道今晚要走活儿故意不给老子吃饱饭?你他妈要是没力气死下面老子才不管你!”
男孩表情平静地站起身,摸了一把眼角,碎片溅出了伤口,手心有温热的液体流淌。
世界从凄冷的灰白,变成了浓烈的红色。
而他是一块没办法清洗自己的调色盘。
“我有吃饱,爸爸。”他垂下沾血的眼睫,“我是怕你没吃饱,给你留的。”
楼宏远一愣,闻言把酒瓶一扔,放过了他。
“吃屁,马上要集合了。你快点给我收拾!”
他乖顺地点头,走到角落,把那些散开的工具一一放到和他上身差不多大的背包里。
“我装好了——”
高声说着的同时,他熟练地往怀里藏了一只很小的鱼眼相机。
*
楼宏远口中的活儿,就是盗墓。
他们在郊区已经瞄准了一块墓地,带队的人估摸是西汉的墓,声称他们这次下去一定会大赚一笔。盗洞早就已经不声不响打了好几天,终于到了可以下墓的日子。
照例,他也得跟着楼宏远一起去。
小孩子能在盗墓团队中干嘛呢?明明不会定位,不会盗洞,不会爆破。
但楼宏远却想出了绝妙的使用方法——探路。
盗墓这件事,容易暴富,也容易暴毙。
积压在地底下几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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