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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乱世又来 (第2/2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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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只是一半帅一半不帅。隆准就是鼻梁很高,跟白人有得一比,但那个龙颜就不怎么好了——字面当然很不错,可你知道龙颜最像什么?告诉你其实就是马脸。长着个马脸的,基本就不好意思跟那个“帅”字挂钩了。

但不能跟帅字挂钩,却能跟龙字配套,这就是资本,而且是大大的资本。龙是皇帝啊。

皇帝再不帅,也是可以秒杀天下所有的帅哥的。

然后,他的左边屁股上还密密麻麻地长了一大堆黑痣。他要是到公共澡堂里一脱裤子,估计会把人家吓跑。但他却说,这一大堆的黑痣不多不少,整整七十二颗。大家就很惊奇了。七十二这个数,在中国数理文化上,太有内涵了,你不服不行。身上有痣一点儿不稀奇,但一口气在一个地方上生了七十二颗,就不得不稀奇了。

出身、面貌、屁股上的黑痣,这几大元素,成了日后刘邦成功的最有力的依据。这些元素体现了上天的意志,其功劳比后来兴汉三杰还要隆重——老子是上天注定的皇帝,没有你们,会有其他三杰来帮着打天下的。总之三杰会有很多,刘邦只有一个。

这哥们儿小时候不怎么务正业,整天在街头当小混混。小混混一般都很讲哥们儿义气,在手里有钱的时候,出手都很大方。

后来,他居然混成了泗水亭的亭长,成了最基层的领导干部。但这哥们儿仍然不改小混混的派头,爱喝酒,更爱美女。他经常跑到王媪和武负那里喝酒。并不是这两个姐们儿做的酒特别好喝,而是因为这两个人长得不错,而且还很大方地让他赊酒。那时,他只当个亭长,工资就那几个钱,不够喝几斤酒,所以他就经常打白条,签完字再顺便泡老板娘一把,然后拍屁股爽歪歪走人。这哥们儿酒肉朋友多,又是出名的混混,很有号召力。因此,他在这两个地方喝酒,其他人便都跟着来消费。因此,这两家的生意倒越来越火红。于是,一到年终,两个老板娘都免了他的债务。

亭长也不是只喝酒不干活的。他那时最经常干的业务就是把辖区内的农民工带到咸阳,参与首都建设。

有一次,秦始皇出来,刘邦正好在咸阳。秦始皇为了摆谱,常常公开出来,让大家看着他威风凛凛地从大街上通过。刘邦同志目睹了嬴政同志的排场,觉得很震撼,当场就说:“嗟乎,大丈夫当如此也。”

刘邦喜欢泡妞,但这些年来也只能泡到武负、王媪之类的资深美女,连个老婆都没有,让他也有点郁闷。

但这个郁闷期很快就过去了。

刘邦的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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