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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呆有时拿着弹弓遍村打麻雀,只是一天只能打到四五只,追风活吞了这四五只麻雀后,就像还没有进食一样,还在那张着大嘴索要第六只,发呆只好再去寻找其他的食物。
他最拿手的是掏鸟窝,有一次,他站在梯子上面向屋檐上的麻雀窝里打了三弹弓,竟拿出五个死的和一个半死不活的鸟儿来。发呆首先把那个没死的麻雀递到追风面前,麻雀先是恐惧地叫着,挣扎着想逃跑,但是它的腿断了,跑了两步就栽倒在地,于是便只是没命地叫。
发呆和追风呆呆地看着,发呆感觉有点于心不忍,心里像被掏空了一样。他看了眼追风,见追风也在奇怪地看着那只麻雀,将头一歪,看了好一会,始终没有攻击的意思。麻雀在那里凄厉地叫个不停,发呆实在不想再看了,心想追风可能是吃饱了,就把其余几只鸟放在地上,自己回屋去了。
追风住在发呆家的偏房中,发呆自从多了这个丛林神物作伙伴,就忙得不亦乐乎。第二天发呆再去看追风,只见它把那几只死雀儿都吃掉了,那只活的还在那叫着,声音绝望而凄惨,然而又身负重伤动弹不得。发呆打死其他的麻雀都没有感觉自己残忍,他每击必中,每中必死,丝毫感觉不到有什么可怜的。
一次他对准站在电线上的麻雀猛发一子,正中麻雀下巴,那麻雀立时毙命,一声不响地掉在地上,发呆拣起来看时,只见麻雀因被打中下巴,双眼都迸了出来,死状之惨,发呆那时根本就没有起丝毫怜悯之心。现在看着这只剩下半条命的麻雀,忽起恻隐之心,想把它拿出去救活,又一想,这麻雀的腿已经断了,凭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救治。但看它可怜的样子,心里被一阵阵地刺痛,终于不忍再看。回过头来看追风,不料追风也还是学着自己的样子,歪着头看着麻雀,丝毫没有袭击的意思。
追风最后等到那只麻雀死后才肯吃它。发呆想,鹰是丛林的灵物,位居食物链顶端,它的高傲脾气是天性使然,除非情非得以,它绝不会吃毫无反抗能力的猎物,死麻雀却不在此类,既然已死,那只好一添鹰吻,因为它们不可能反抗。发呆觉得自己想的很有道理,于是更加钦佩追风,简直奉若神明,恨不得把追风供起来,天天膜拜焚香。
半个月过后,追风已经长成大鹰,能飞到几里远的地方了,然而它还不知道自己天生是要飞的,在发呆家里作威作福,吃住不愁,被发呆养得肥胖起来,样子虽然凶悍,有时还会显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,似乎天地之间我最大,却始终还不能自己猎食,一身重肉,动作受其影响也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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