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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(第1/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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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认知是在元春完成任务后回来,试着让宝玉抓起笔来试写的时候发现的。《弟子规》第一句“弟子规圣人训”,写起来就是“弟子規聖人訓”写到第三个字,贾宝玉就被他姐姐判定为没学会写“規”字。因为他顺手画了个“规”。 一直以为穿过来占着优势,且不说知道剧情什么的,单凭作为一个成年人变成个娃娃,底气就比别人足。没想到,文盲没变成,倒是成了半文盲中的一员了。更兼毛笔难握,幼儿的手拿东西本就不利索,而宝玉的嫩手更是胖胖的,毛笔的笔尖软软的,沾上墨后更加难写,就算是写个简体的“规”好好一张纸险些被他画花。

元春自己识字的时候的事儿早忘了,周围也没有与宝玉年纪相仿的孩童好比较,故而对宝玉这样的进度有些着急。元春素来稳重,却也还是个小姑娘,教的又是极重视的胞弟,不免有些急躁了。

小姑娘叹了口气:“宝玉,‘規’字不是这样写的。”手把手的写了个标准的繁体字,贾宝玉的小爪子被她握在手里,脸上早已涨红了。快三十的人了,居然被个小姑娘小小鄙视了一回,作为一个男子汉,贾宝玉很受伤。

更受伤的是,即使他心里下了狠劲儿,他的小胖手依旧无法很好的控制毛笔。这真是个悲剧!贾宝玉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了微妙的刺激。

还是元春认识到这样教宝玉写字是肯定不行的,她看得出宝玉是真的努力了,看着宝玉小小的手将将能把笔杆儿握住,跟攥着棍子似的。再让他把食指竖起,那笔是肯定要滑出手的。于是先让宝玉背《三字经》,且不急着写字。元春一面让宝玉背书,一面指着书上的字让他记,贾宝玉好胜心起,更不愿在这上头再次“丢人现眼”,加倍用心去记。姐弟俩一教一学,却也相宜。

元春也不跟宝玉讲解《三字经》里的意思,只让他先记熟了。其时教孩子也都是这样,所谓‘书读百遍,其意自现’,况且你跟个刚过周岁的孩子讲什么夏商周的,他也听不懂。不管怎么样,先背下来,也够显摆的。统共一千来字的儿歌,对于贾宝玉来说还是不难的,尤其这《三字经》本就是儿童读物,通俗易懂又押韵好记,不消三五天,已经是背得滚瓜烂熟。

元春大喜,跑去报告贾母与王夫人。贾母笑道:&ldqu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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